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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英辅 | 书法艺术与礼仪文化:书仪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5-24
书法艺术与礼仪文化:书仪
龚英辅
书法艺术是中华文化的独门秘技,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现在更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标签。传承2000多年的中国书法艺术的美学、价值观和表现形式均自成体系,与西方的艺术美学、价值观和表现形式大相径庭。
因此,中国书法艺术不能、也不需要引进西方艺术(美术)理论和话语体系来判读、解构、重塑中国书法,这会导致我们丧失对书法艺术的文化话语权,导致中国书法艺术有失去自身的美学和灵魂的危险。
200多年来,西方经济、军事和政治在全球的扩张均伴随着文化艺术的扩张。西方文化自有它的优点和优势,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事实上中华民族一直在当西方的学生,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在文化传承上,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则必须认真努力地传承和发扬,因为这是中华民族之魂,是我们民族国家赖以生成、稳健和自立于世界的生命线。
历史上有两个关于语言文字的著名事例:
1、在南宋后期,成集思汗率蒙古铁骑消灭西夏王国时,较彻底地消灭了西夏文化特征,特别是西夏文字,后西夏再也没有复兴,至今西夏学成为“绝学”。
2、一个相反的例子是,1881年,俄国犹太人埃泽尔·本-耶胡达举家移居到巴勒斯坦的犹太聚居区,他毕生实现了一个伟大的梦想:复兴已经消亡3000年的希伯来文字和语言,使犹太人民以同样的文字和声音再次凝聚在一起。到1948年以色列犹太人立国时,希伯来文字已经在以色列全国广泛使用的法定文字。当今正是犹太教和希伯来文字语言成为以色列犹太民族对抗强大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文明的核心武器。
可见语言文字对民族自信心是何等的重要!
由于一百多年来社会形成的轻视、鄙视和污名化传统文化的氛围,历经几代,导致了大多数人(包括一些书法艺术家)对传统文化不懂、不通、不知的尴尬局面。在一些书法艺术家眼里,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反而成了沉重的包袱,他们有意攀高又没有文化底蕴的实力,转而以挣脱传统另辟蹊径为务;还有一些书家把继承传统视作抱残守缺,热衷于移植西方文化炫奇尚异,在国人面前显示所谓创新。但是,当今中国书法艺术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创新不够,恰恰是继承传统不够。
书法教育体系是书法艺术传承的重要途径。当今书法教育现状是,一方面高等院校书法教育和书法协会迅速发展,成为推动书法艺术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书法艺术面临严重的基础危机,中小学校书法教育以及国民的书写能力全面退化萎缩,绝大部分人丧失了对书法的基本鉴赏能力。
经过有识之士多年的不懈努力,教育部2013年印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肯定汉字和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把书法作为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手段。但书法教育师资大量缺乏,也没有及时扶持和推广继承与创新结合的新的好书法教材体系;对书法艺术教育背后的传统文化梳理更是阙如。
近年书法主流虽从丑书怪书一类重新回归学习传统,但是这种高举继承旗帜下的学习和教育,多只注重笔墨技巧和视觉效果,书家知识结构片面,文化修养缺乏,作品内涵苍白,人文精神孱弱,思想情感空洞,这其实是书法的退化和书法美的流失。
自古,中国为礼仪之邦,“礼仪”是文化,是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是一套系统而完整的程序。礼仪几乎囊括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以及个人的伦理道德、行为准则。《论语》中,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礼,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为人处世的圭臬和精神脊梁。
礼仪制度曾涵盖了古代中国人社会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当然也包括书面礼仪。书仪,原指古代公文和书札的体式格式,现借用这个词,用来指“书面礼仪”,是指中国书法作品,以及信札、日用文书等的书面载体的体式和礼仪。
书仪通过内容、材料、字体、格式等要素体现,深刻地展现出书法家的道德修养和文化品位,对作品的艺术价值有重要影响。得体地使用书仪,是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是个人修养的重要体现,对于书画家更是须臾不可疏忽的重要文化素质。
书法艺术是实用性和艺术性合二而一的特殊形式,两千多年来书法从来没有脱离生活成为独立的纯艺术,思想、情感、生活、笔墨互相交织、震荡、融合,才会诞生佳作,甲骨文、金文乃至汉碑、摩崖,以及《九成宫醴泉铭》、《颜家庙碑》、《玄秘塔碑》等等历代碑刻,《兰亭序》、《祭侄稿》、《自叙帖》、《韭花帖》、《黄州寒食诗帖》等历代墨迹,无不如此。
缺乏书仪是当下大多数书家和书法的通病。一些书家对传统文化以及民俗的漠视和无知,往往洋相百出,达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1、作品内容不合礼仪。
现在书家酬赠作品时,多不懂如何得体地称呼他人和自谓。对于贺寿、贺婚、贺喜、哀挽等特殊用途的作品,很多书家不知如何称谓署款。有书法博士用柳宗元《江雪》写作品,用“灭绝”字样给某单位用作成立15周年贺件。有书家在纪念先贤诞辰贺件署款中,自称酒后遣兴,非常轻佻。在给尊长写贺件时,字写得差一点可以原谅,但是书面仪礼务必要得体。
2、材料选用不虔敬不得体。
传统对于书法材料选择是非常讲究的。贺喜吊丧等不同情况须选用合适的材料。有书家给高龄前辈写贺寿作品,用蓝黑色印泥钤印,这是以前丧家用的。传统贺喜作品讲究墨彩以浓厚华滋为上,当今有书家用极淡的宿墨写贺寿作品,墨色没有神彩,并非得体之举。展览中常看到有人用黑纸写白字,营造碑刻效果,这种材料选择和颜色搭配传统中是不会轻易用的,尤其不可用于酬赠。
3、不懂字体选择的差异。
一般说来,鼎铭、碑版、题刻、公文等,通常都会选用当时最稳健、最严谨的书体。匾额、宗祠庙宇对联等,通常宜用楷书(包括篆隶)等静态正体,日用文书、致尊长信札等宜用恭楷,给同辈、晚辈日常书信及日常书写,可视情选用行草书。曾有书家为寺院书写对联,用的是狂草,还张牙舞爪地把笔画写到界格之外,毫无持敬之心和清净庄严之相
4、格式处理东施效颦。
古代关于书面格式有非常严格的制度规定,对于书家来讲,常见常用的具体有抬、阙等形式,以及款跋中的特殊要求。
章法处理上借鉴尺牍形式,但是丝毫不尊重文字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和礼仪要求,不管写什么内容,都是任意分段换行,写得七长八短,机械地制造章法的错落,显得非常滑稽和无知。
书法作品盖章,新创作的书法作品,用闲章和名章各一至两枚即可。现流行在起止等处盖满印章,以求视觉效果,营造“古物”的视觉效果。一件作品刚写好,作者就要盖上十几枚甚至几十枚印章,就像一个婚礼,新郎抢着兼任主持人、证婚人等角色,颇为滑稽可笑。还有在书法作品上盖印时,一枚印章多次重复盖在一起,组成一个块面,无知之至。
不懂书仪的书家,哪怕有再好的笔墨技巧,必定是片面和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