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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与文化:书法艺术的双翼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2-07-04
审美与文化:书法艺术的双翼
作者机构:苏州科技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所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苏州市书法家协会
出 版 物:《江苏教育:教育管理》 (Jiangsu Education),年 卷 期:2018年第53期,页面:19-21
观点摘要:
书法艺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美性和人文性构成了书法艺术的双重特征。书法教育需要遵循书法艺术发展规律,在做好技法训练的基础上突出审美性、人文性。
审美性与人文性构成了书法艺术的双重特征,由此,书法艺术呈现出多姿多彩的美的景象,呈现出技进乎道的生命境界和哲学意蕴。
书法艺术的人文性则关乎书法艺术生存、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命题:追求诗意,这恰恰是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
中国书法的上述特征决定了以下几点必须在创作实践中得以遵循。第一,文字内容与书法艺术的内在依存、渗透,是书家自觉创造的一大标志;背离文字内容,书法艺术也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第二,书法的抒情性、写意性要求书家具有完备的书内、书外素质,所谓“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第三,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书法浸透着民族文化精神,因此,书法家进行创作必须注重人文关怀,深入艺术的精神层面,探索“诗意”,从而奉献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精品力作。
当今中小学书法教学应准确把握书法技法与审美及文化的关系,在做好技法训练的同时需加强审美教育和人文教育,因此,“书法文化序列”方面的内容被推到一个很重要的位置。